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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5-09-19

各位同学,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申报: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及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与奖励对象见附件1-2。其中:

1.我院可申请的校级奖学金种类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学校最终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1名,20000/名);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1名(学校最终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1名,奖励金额为10000/人,2025 级新生不参评);

华为奖学金1名(8000/名,仅限研究生二年级可参评)。

相关评审办法及要求详见附件3-5

二、评审对象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校级奖学金。港澳台学生和国际学生参评专项奖学金,参照学校有关办法执行。

三、限制性条件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针对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5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华为奖学金:针对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专业排名前10% (10%),且无挂科及重修;

②在学术研究上有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四、奖项兼得问题

1.本次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三大奖除外);

注意:

① 获得历届国家奖学金及历届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参评此次校奖,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可重复使用。拿到2025年校庆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今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可以重复。

② 本次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评选时间重合,申请哪个奖项由学生本人自行决定,如若想要两个都申请,也是个人决定,但最终本次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因处于同一学年,所以不能兼得。

③ 评选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后不能参评本次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校级奖学金。


五、需递交的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1. 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

(1)各奖项对应的汇总表和申请表、评审表(附件6

①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需提交:

附件6-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20259月)》

②参评华为奖学金需提交:

附件6-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③参评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需提交:

附件6-3《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

2附件7-年级-姓名-科研具体成果和科研分汇总表,预申报时已经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算分规则参考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计分办法,附件8

2.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9

说明:附件9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诚信填写(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证明须由组织单位证明,需提供工时截图或其他证明);

注:本次初步申报可先不填写,需要志愿汇截图。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4)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5)研究生成绩单(需要系统导出);

6)科研成果(电子版,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①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应提供电子版论文(文件名中标明与科研分汇总表相对应的顺序,标明论文题目、发表年份),并高亮姓名、厦大物院、出版时间,如为第一作者需高亮能体现共一的部分;

② 已被接收且有DOI号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证明材料需提交接收函、DOI号以及投稿终稿并进行相关内容高亮,汇总表中该文章成果名称用红色字体高亮。

③ 期刊分类优先参考附件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表》,未在学院期刊分类列表中的其他SCI收录杂志,根据最新中科院期刊分区表(14区)分别对应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一至四类),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④ 公开并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注意未授权的专利不计分;

⑤ 竞赛奖项加分需要以学校和学院收录的竞赛为准,如若不在学院收录名单,则依据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厦门大学研究生校外学业竞赛库名单》进行确定;

⑥ 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并签字,提交附件9-1年级-姓名-竞赛获奖团队贡献量证明签字后的扫描件。

⑦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注:如有在科研分计算预申报中未提交的科研成果需重新提交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应材料则成果不计分,科研成果的填写均应该为可计分的成果,且应与研究生系统上录入的科研成果保持一致。

(二)提交方式:

921日中午1200前提交对应奖项的汇总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842231537@qq.com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2025年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硕/博张三”;

压缩包名:“2025年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硕/博张三”;

证明材料名:如“张三-荣誉称号证明材料1”、“张三-荣誉称号证明材料2“xx-科研成果1-时间(具体到月)-标题“xx-科研成果2-时间(具体到月)-标题

注意: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科研成果的填写均应该为可计分的成果,且应与研究生系统上录入的科研成果保持一致。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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