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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5-09-17

各位同学,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申报:

一、评审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 除了公派出国、优秀博士培养计划及担任储备辅导员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以下参评条件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名额分配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名额分配:博士生7名,硕士生11名。

在考虑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专业)倾斜,向急需高层次人才、工程硕博士专项倾斜(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科研能力显著,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至少要有一项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以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或下属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可计分(计分规则见《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科研成果计分办法》)的科研成果,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和相关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920之前取得;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

五、评定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审分四部分:科研成果分、评审答辩分、综合素质分、附加分四部分组成。具体见《附件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定条例》。

六、奖项兼得问题

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七、需递交的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审批表、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硕士生:《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7承诺书》;

博士生:《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7承诺书》。

注意:①填写前,请务必详细阅读附件6。填写时请认真,务必保证信息准确。附件23中的科研成果,请填写可计分的成果。(详见附件12中科研分计算部分,其中特别注意:硕博连续研究生在硕士阶段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均可在博士阶段使用;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公章为准,有特殊情况者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2.附件9 年级-姓名-科研具体成果和科研分汇总表》,预申报时已经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

3.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1

说明:附件11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诚信填写(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证明须由组织单位证明,需提供工时截图或其他证明);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4)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5)研究生成绩单(需要系统导出);

6)科研成果(电子版,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①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应提供电子版论文(文件名中标明与科研分汇总表相对应的顺序,标明论文题目、发表年份),并高亮姓名、厦大物院、出版时间,如为第一作者需高亮能体现共一的部分;

② 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③ 期刊分类优先参考附件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表》,未在学院期刊分类列表中的其他SCI收录杂志,根据最新中科院期刊分区表(14区)分别对应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一至四类),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④ 公开并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注意未授权的专利不计分;

⑤ 竞赛奖项加分需要以学校和学院收录的竞赛为准,如若不在学院收录名单,则依据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厦门大学研究生校外学业竞赛库名单》进行确定;

⑥ 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并签字,提交附件11-1年级-姓名-竞赛获奖团队贡献量证明签字后的扫描件。

注:如有在科研分计算预申报中未提交的科研成果需重新提交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应材料则成果不计分,科研成果的填写均应该为可计分的成果,且应与研究生系统上录入的科研成果保持一致。

4.如果满足附加分条件:因公出国交流、学习在90天以上;请提供相关证明。(电子版、纸质版)

(二)提交方式:

920日中午1200前提交对应奖项的汇总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842231537@qq.com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硕/博张三”;

压缩包名:“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硕/博张三”;

文件名:国奖申请表-张三;国奖名单汇总表-张三;

证明材料名:如“张三-荣誉称号证明材料1”、“张三-荣誉称号证明材料2“xx-科研成果1-时间(具体到月)-标题“xx-科研成果2-时间-标题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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