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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5-09-03

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4级以上(含2024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9

37

9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班长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评议工作结束后填写《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9),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参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

(四)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表彰评优管理系统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评选条件说明

凡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必修课程以及本院选修课程须全部合格。

具体条件: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2.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60%

3. 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

4. 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2.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70%

3. 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

4. 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 担任学院各类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5. 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五、注意事项

1. 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3),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 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3. 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4. 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5. 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6. 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7. 班级民主评议要求本班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参与,同意参评人数占参与班级民主评议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视为合格。

六、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参评学生提交材料(电子版):

(一)《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4);

(二)《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评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

(三)《年级-姓名-科研具体成果和科研分汇总表》(见附件6

注:之前已经提交过科研分材料的同学,可只提交申请表、汇总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有补充的同学需重新提交。若未交申请表和汇总表,则视为放弃本次院奖申请。

(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7

说明:附件7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诚信填写(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证明须由组织单位证明,需提供工时截图或其他证明);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扫描件;

4)奖学金获奖证书扫描件;

5)研究生成绩单;

6)科研成果(电子版,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①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应提供电子版论文(文件名中标明与科研分汇总表相对应的顺序,标明论文题目、发表年份),并高亮姓名、厦大物院、出版时间,如为第一作者需高亮能体现共一的部分。

② 已被接收且有DOI号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证明材料需提交接收函以及投稿终稿并进行相关内容高亮,汇总表中该文章成果名称用红色字体高亮。

③ 期刊分类优先参考附件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表》,未在学院期刊分类列表中的其他SCI收录杂志,根据最新中科院期刊分区表(14区)分别对应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一至四类),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④ 公开并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注意未授权的专利不计分。

⑤ 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并签字,提交附件7-1年级-姓名-竞赛获奖团队贡献量证明签字后的扫描件)。

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务必于95日(周三)晚1800提交评优相关材料至邮箱:842231537@qq.com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级硕/博张三-2025-2026学年评优申请

压缩包名:××级硕/博张三-2025-2026学年评优申请

文件名:年级-姓名-评优申请表;年级-姓名-评优汇总表;

证明材料名:如“xx-科研成果1-时间-标题“xx-科研成果2-时间-标题“xx-xx奖学金证书“xx-xx荣誉称号证书

2.各班班长提交材料(电子版):

请各班班长于95日(周五)前收集各班申请名单,自行安排时间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9)于96日(周六)2400发送至邮箱:842231537@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xxxx班民主评议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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