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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各位同学: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得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获评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则不可参评后续本学年的院级奖学金,请同学们仔细斟酌,自愿申报。

二、各项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学院硕士、博士可申请奖学金项目、金额、名额已经列出,详见附件1

注意:“三大奖”原则上学院最多推荐硕士、博士各1名,“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全校范围内评选研究生共15名。

三、基本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科研能力显著,至少要有一项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可计分的科研成果。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评奖委员会讨论确定。

(二)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发表专著、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或有其它被学院评奖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突出科研成果。只计202539日前取得的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三)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四)关于三大项以及其余各类奖学金,除计算科研分外,还将结合社会实践经历、志愿服务工时、学生工作情况、成绩排名等综合考虑决定。

四、评选办法

1.《(厦大研〔201317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2019级之前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2019级及以后参评适用);

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22025年校级奖学金各类评审办法》。

在符合上述参评条件以及各奖学金特定条件之外,计算科研分,计算方法见附件6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定条例,参评期刊见附件7《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表》。

五、各奖项具体参评条件

(一)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

在学期间必须取得可视为第一作者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以下五项满足一项即可):

1、理工类在JCR 1区刊物及以上发表论文;

2、理工类获得发明专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加盖国徽章为准);

4、在国家级及以上的专业学术类竞赛、创新创业系列大赛中获奖;

5、其它被校评奖委员会认定的突出贡献。

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二)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可申请奖学金项目、金额、名额见附件1,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见附件2,其中闽都陈嘉庚公益基金会•厦门国际银行奖学金无评审办法,可按照对应培养层次的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评奖。

(参考附件4《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里的说明)

六、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要求

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如果是学院组织,需学院盖章,可等最后公示推荐后再盖章),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对应的推荐名单汇总表中予以删除

(二)递交材料要求

1.科研成果信息录入:如果还有没录入的科研成果,请于39日前先在研究生信息化平台上录入新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导师审核。

2.纸质版:310日下午17:30之前递交纸质版材料至物理大楼518办公室(务必准时递交)

3.电子版:请于3919:00前提交至邮箱2945383128@qq.com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2025校庆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系硕/博张三

压缩包名:“2025校庆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系硕/博张三

文件名:××奖申请表-张三;××奖名单汇总表-张三;

证明材料名:如“xx-科研成果1”、“xx-科研成果2”。

(三)需上交的材料

1. 汇总表和申请表(电子版):

①参评三大奖:

“附件3-1三大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2三大奖申请表”;

②其他校级奖学金:

“附件3-3其他校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4其他校级奖学金申请表”;

2. 附件5-1年级-姓名-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已经提交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

期刊分类优先参考附件7《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表》,未在学院期刊分类列表中的其他SCI收录杂志,根据最新中科院期刊分区表(14区)分别对应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一至四类);

3. 各类证明材料(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诚信填写(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证明须由组织单位证明,需提供工时截图或其他证明);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4)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5科研成果(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

①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应提供电子版论文(文件名中标明与科研分汇总表相对应的顺序,标明论文题目、发表年份);

② 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③ 期刊分类优先参考附件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表》,未在学院期刊分类列表中的其他SCI收录杂志,根据最新中科院期刊分区表(14区)分别对应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一至四类);

④ 公开并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电子版);

⑤ 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并签字,提交附件5-4年级-姓名-竞赛获奖团队贡献量证明电子和纸质版);

⑥ 请在厦门大学教学服务平台的研究生学业与科学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导师和教秘审核,并提供审核后的《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注意:参评三大奖的同学,请额外提交与所涉事迹材料对应的纸质证明,并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