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5年校庆期间评选颁发多项校级奖学金,因涉及差额评选,提前发布部分差额评选项目奖学金,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041.htm),校庆专项奖学金中我院本科生可申报的项目为“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出版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项目、金额、名额已经列出,详见附件1。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每项奖学金特定要求详见附件2。
2.过去三个学期内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4.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若差额评选成功,则不参与本次校级其他奖学金参评,若评选落选,则可以继续申请本次校级其他奖学金(学校将提前公示专项奖学金获奖情况)。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其中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联系班长开展班级民主评议):
(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2)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由本人填写,提交电子版,并附相应志愿服务工时截图。
3.此次参评周期内成绩排名以3月2日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详见附件4。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专项奖学金。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获本次专项校级奖学金,不再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除科创类奖学金、“格物致理”奖学金、上海天文台奖学金、吴伯僖卓越人才培养基金外等院级奖学金。
五、提交材料要求
班级民主评议表、志愿服务证明、各申请表、汇总表等见附件3; 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包含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需提交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2份专家推荐信(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1.专项奖学金(仅需提供电子版):
班级民主评议表(需班长签字,可电子签,拍照或扫描提供电子版,不用辅导员签字)
相关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相关专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并附上志愿服务工时截图或相关证明图片(需本人签字,可电子签,拍照或扫描提供电子版,不用辅导员签字及盖章);
其他证明材料。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2025校庆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张三”
压缩包名:“2025校庆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张三”
文件名:××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张三;××专项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张三。
2.提交时间和方式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联系班长/团支书完成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通过后将自己的相关申请材料于3月6日(周四)12:00前提交至邮箱:2109377296 @qq.com(逾期不候)。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