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3级以上(含2023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9 | 35 | 9 |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班长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评议工作结束后填写《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6),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参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
(四)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表彰评优管理系统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评选条件说明
凡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必修课程以及本院选修课程须全部合格。
具体条件: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2.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60%;
3. 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
4. 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2.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70%;
3. 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
4. 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 担任学院各类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5. 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五、注意事项
1. 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3),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 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 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 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 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 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 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 班级民主评议要求本班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参与,同意参评人数占参与班级民主评议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视为合格。
六、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参评学生提交材料(电子版):
(一)《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4);
(二)《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评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
(三)《年级-姓名-科研具体成果和科研分汇总表》(见附件6)
(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并命名,如有些材料无,可不递交):
(1)成绩单(进入研究生网查询);
(2)电子版工时截图(志愿汇);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不在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上显示的,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6)奖学金获奖证书;
(7)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见附件7),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提交);
(8)科研成果(按照汇总表中的填写顺序命名为:姓名+序号+文章/专利题目):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电子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
③期刊分类优先参考《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表》(见附件8)进行填写;未在学院期刊分类列表中的其他SCI收录杂志,根据最新中科院期刊分区表(一至四区)分别对应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一至四类)(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④公开并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
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务必于8月14日(周三)晚18:00前提交评优相关材料至邮箱:1657143597@qq.com;
备注:邮件名称标注“xx级xx系硕士/博士xxx的2024-2025学年评优申请”,提交的电子版附件名称在原来的基础上标注“xx级xx系硕士/博士-xx”。
2.各班班长提交材料(电子版):
学院于8月16日(周五)前将申请名单反馈给各班班长,请各班班长自行安排时间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9)于8月23日(周五)前发送至邮箱:1931210285@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xx级xx班民主评议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年8月5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