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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聚光深紫外LED光源及厢体式小型消杀器研发”项目关联交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6


根据《厦门大学理工医科科研合同管理细则(试行)》(厦大科[2021]70号,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的规定,为确保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现根据学校审计整改要求,关联交易项目进行补充公示如下:

一、科研合同类型:纵向(福建省物体表面消杀应急科研攻关项目)

二、项目名称:微聚光深紫外LED光源及厢体式小型消杀器研发

三、项目负责人:蔡端俊

项目关联方:厦门瑶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20万元;其中拨给关联方金额: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

1、合作研发工作分工:

厦门大学:(1)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研究内容和进展;(2)负责开展大功率深紫外LED、调节细菌病毒最佳敏感峰值波长、散热系统的设计、高反射内膜层材料的研发,其它辐照消毒技术集成系统等研究工作;(3)负责组织合作方,共同完成项目的申请书、年度报告、结题报告、性能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

项目关联方:(1)负责LED封装集成、大功率电子系统设计、微聚光深紫外LED的配光系统设计厢体式小型消杀器样机的制作等工作;(2)完成成果:完成微聚光深紫外LED的封装厢体式小型消杀器的配光系统以及样机的制作、申请专利1项、完成相关指标;(3)协助厦门大学完成项目的申请书、年度报告、结题报告、性能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            

2、经费分配: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其中项目关联方分配课题经费5万元。

3、知识产权归属:过程中各自独立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独立完成方所有,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所有

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十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项目整改等相关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科研项目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或厦门大学科技处提出。异议书应包括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字),并写明联系方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异议未处理完毕的项目,不能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程序


联系人:林将、方倩云

电子邮箱:physsy@xmu.edu.cn、fqy@xmu.edu.cn

联系电话:0592-2186393、0592-2189406

附件:异议书(格式文本)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厦门大学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