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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及国奖申报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3-09-13

各位同学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选通知及国奖预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申报: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其中:

1.国家奖学金正式通知未出,此为暂通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考虑各学院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基础学科、重点学科和培养质量等相关因素进行分配。

2.可申请的校级奖学金种类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1名(奖励金额为10000/人)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提名人1名(学校最终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1名,10000/名);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1名(学校最终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1名,奖励金额为10000/人,新生均不参评);

航天CASC三等1名(三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

华为奖学金1名(8000/名,仅限研究生二年级可参评,学硕专硕均可参评)。

相关评审办法详见附件2-5

二、校奖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2. 研究生申请校级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915日之前取得;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能力显著,至少要有一项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可计分的科研成果。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评奖委员会讨论确定。

三、限制性条件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提名: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航天CASC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②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③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针对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3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华为奖学金:针对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

四、奖项兼得问题

1.本次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 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三大奖除外)

注:拿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这次参评任何一个奖学金,使用过的科研成果都清零。拿过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参评此次校奖,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清零。拿到2023年校庆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今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可以重复。

五、需递交的材料(国奖校奖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

1.914日晚2400前填写问卷https://f.wps.cn/g/QHHSuwxu/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命名文件):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4)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5)如有在科研分计算预申报中未提交的科研成果也需提交相应纸质版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应材料则成果不计分。

注意:

1.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提名人”候选人(确定为我院的候选人后,如果最终落选,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该生将作为我校2023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 科研成果的填写均应该为可计分的成果,且应与研究生系统上录入的科研成果保持一致。

(二)提交方式

纸质版材料:

个人材料915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提交到海韵行政楼B205办公室。请在首页写上“XX+XXXX系硕士/博士”,并装订或者夹在一起。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