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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3-09-13

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2级以上(含2022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31

10

10

硕士

22

5

5

博士

9

3

3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班长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评议工作结束后填写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6),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参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

)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

、评选条件说明

凡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必修课程以及本院选修课程须全部合格。

具体条件: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2.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60%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

4.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2.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70%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

4.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担任学院各类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5.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8小时,或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达到24小时。

、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3),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评选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7.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8.班级民主评议要求本版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参与,同意参评人数占参与班级民主评议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视为合格。

、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材料打包后务必于914日(周1800提交评优相关材料至邮箱709808517@qq.com;纸质材料务必于915日(周五)下午1700前送至行政楼B205院团委办公室。

1.参评学生提交材料:

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4电子版

(二)《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

(三)工时截图或社会实践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纸质版

备注:邮件名称标注“xxxx系硕士/博士xx 2023下半年荣誉称号申请,提交的电子版附件名称在原来的基础上标注“xxxx系硕士/博士-xx”,以免下载时文件相互复制;纸质版材料请装订,并在首页写上姓名,

2.各班班长提交材料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6),电子版,邮件名称标注“xxxx班民主评议表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