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活动
新闻与活动

位置: 首页 > 新闻与活动 > 通知公告 > 正文

【研究生】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专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各位同学:

2023年校庆期间评选颁发多项校级奖学金,因涉及差额评选,提前发布部分差额评选项目奖学金。第一批校庆校级奖学金中我院研究生可申报的项目为“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和评选名额

1.“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每年差额评选15名优秀本科生、研究生(非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每名奖励5000元。

2.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每年奖励学生4名,每名奖励0.5万元。奖励名额中,定向海洋与地球学院1名、环境与生态学院1名,2名面向全校。

3.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每年奖励学生2名,每名奖励0.5万元,面向全校。

我院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

(一)“谢正赞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校荣校,弘扬厦门大学“四种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6.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在运动队、体育社团、群众体育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7.同等条件下,厦门大学运动队运动员或担任体育社团骨干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

1.在校学生开展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海洋与环境领域科普工作。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3.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的需具备创新精神:

研究生:有较强的科研潜力或独到的学术见解,取得较显著的学科交叉成果(不限于已发表文章)。

4. 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科普组织能力或优秀的科普成果。


三、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3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3 《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仅需电子版)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附件4“申请表、汇总表”,有志愿工时的同学还需填写附件5,并附上志愿工时截图。请于3月9日(本周12:00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邮箱931286032@qq.com。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2023校庆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硕/博张三”

压缩包名:“2023校庆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奖材料——××级××系硕/博张三”

文件名:××奖申请表-张三;××奖名单汇总表-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