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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7

2021-2022学年毕业班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同学遵照执行: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见附件1《厦门大学评奖评优相关评选办法》):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204月起执行)。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1-2022学年内(即2022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1、优秀毕业生:可参评学生数的10%

2、优秀三好学生:可参评学生数的2%

3、三好学生:可参评学生数的8%

4、优秀学生干部:可参评学生数的2%

具体名额分配可参考附件22021-2022学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毕业班荣誉称号分配指标》,最终名额分配可能会按照申请情况进行调整。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年度为20219月至今,优秀毕业生参评年度为在校期间。


三、评选条件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必修课程以及本院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参评学生应按时参加学院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学院召开的学习教育大会等等。一学年内,无故缺席1次或请假5次以上(包括5次)不予参评。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专业知识扎实,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在所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60%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志愿服务达到24小时

(二)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60%,在科研科创、学生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以放宽到70%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4.评选年度(20219月至今)内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志愿服务达到8小时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在年级专硕/学硕人数前70%,在科研科创、学生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以放宽到80%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4.评选年度(20219月至今)内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志愿服务达到8小时

(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担任学院研会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

5.评选年度内(20219月至今)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志愿服务达到16小时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2、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3、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4、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5、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2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530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材料(申请表、汇总表、科研分汇总表、团队贡献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931286032@qq.com,逾期不候。

(一)厦门大学2022年毕业班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表、科研分汇总表、团队贡献证明(见附件4,均提交电子版):

1. 1-1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2-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 1-2 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2-2 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3. 3-1 科研具体成果和科研分汇总表》、《3-2 竞赛获奖团队贡献量证明》

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1-1年级-姓名-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1-2 年级-姓名-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汇总表;

2-1 年级-姓名-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2 年级-姓名-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3-1 年级-姓名-科研具体成果和科研分汇总表;

3-2 年级-姓名-竞赛获奖团队贡献量证明。


(二)相关的证明材料(均提交电子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如有些材料无,可不递交。):

1)成绩单(进入研究生网查询);

2)电子版工时截图(志愿汇);

3)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不在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上显示的,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6)奖学金获奖证书;

7)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签字后拍照或扫描提交);

8)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电子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按照2021年基础版);期刊分类优先参考附件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进行填写;

④公开并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


注:压缩包名:2021-2022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奖材料-2019-XX专业-张三

邮件主题:2021-2022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奖材料-2019-XX专业-张三


附件情况说明:

附件1:厦门大学评奖评优相关评选办法

附件22021-2022学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毕业班荣誉称号分配指标

附件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期刊分类

附件4:厦门大学2022年毕业班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表、科研分汇总表、团队贡献证明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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