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广大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将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各团支部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进一步规范推优入党的过程,便于各个团支部的操作,保证推优入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总则
1、各团支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进行。
2、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由院团委组织进行。
3、被推荐者必须是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应该在各个方面都起到带头作用。
4、被推荐的团员由本班团支部团员大会或团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产生。
5、推优人数一次不多于本班团员人数的10%为宜。
二、推优条件
1、 思想上能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能够主动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并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 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班集体和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班集体和团支部的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作风正派,能与同学和睦相处,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主动承担学生工作,热心为学院、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5、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发生,没有无故旷课、旷操、迟到、早退现象。
6、无违纪行为。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推优条件,提出建议名单,交由团员大会或团支部委员会专门召开的推优会议进行民主讨论。
2、各团支部应整理好推优对象的有关资料,包括:考试成绩,在校期间有无违法行为及受处分情况,团支部推荐意见等,交院团委进行审核。
3、院团委对推优名单进行审核后,填写《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交学生党支部,经党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评议后,再确定是否将其列为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