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单据一律用蓝黑钢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不得涂改。支出摘要栏按业务类别填写,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名、“财务一支笔”(课题项目负责人)签批,方可作为报销凭证。审核时,发票加计金额小于报销单金额的,由审核人员更改,大于报销单金额的,退回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采用网上预约报账的可直接打印“厦门大学经费报销单” 、“厦门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厦门大学暂付款凭单”由经办人、验收人签名、“财务一支笔”(课题项目负责人)签批后办理报销业务,无须手工填写报销单据,但报销差旅费仍需附“厦门大学出差‘五定’审批表”。
3、厦门大学出差“五定”审批表,审批处应填写“同意”字样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