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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党规党纪,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记电科系2014级博士生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16-11-27

为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部署, 11月22日中午,电科系2014级博士生党支部在物理航空大楼116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会议由电科系2014级博士生刘敏主持。

会议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讲话精神,刘敏同学首先组织大家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稿、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关于“牢记党规党纪,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专题的系列讲话,并着重学习了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出的四条为人做事的底线——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同学们更进一步理解到“守住为人做事的准则和底线”的必要性和现实迫切性。经过近四十年的高速发展,值得肯定的是经济社会民生得到了极大提高,但同时居安也需思危,要意识到为了个人利益阳奉阴违、跨越道德底线、漠视党规党纪甚至违法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面对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的中国,作为党员要清楚地知道为人做事的底线在哪,做到有可为、有所不能为,要着眼大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卯足一股劲,拧成一股绳,这样方能凝聚出更大的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保驾护航、增添动力。

接下来,大家就为何要“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展开了讨论。吴挺竹同志首先就道德和法律党规的关系进行阐述,并以时事热点为例,认为之所以做出违法乱纪的“出格”之事在于心中缺了把戒尺,心中没有标准,底线自然一低再低。林思琪同志认为国家为科研工作者在外兼职的激励机制,前提是要守住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底线。王江丽同志认为底线的缺失是导致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屡有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梁冰洋同志则从新中国发展的前后两个阶段为引,分析了食品不安全、伪劣泛滥等现象背后浮躁的社会风气和底线缺失的现实。对此,我们需要正视它,并积极引导风气、完善不足。

本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党员们对为何要守住底线、怎样守住底线的认识,增进了党员同学之间的交流,从思想到言行对党员同志做出了要求。在此次本阶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后,我支部将继续在科研、工作中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点滴而起,贴近现实,发挥“两学一做”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