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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1-09-27

各位同学,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请按要求申报:

一、可申请的校级奖学金种类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校最终全校范围内差额评选1名,10000/名)提名人1名、候补1名,华为奖学金1名(8000/名,仅限研究生二年级可参评,学硕专硕均可参评)

二、限制性条件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华为奖学金:针对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

三、校奖评审条件特别说明(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567,这个是另外的特别说明)

1.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

2. 研究生申请校级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要求: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科研评分办法以附件5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定条例》为准(国奖和校奖科研计分方法一样)。

3.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能力显著,至少要有一项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可计分的科研成果。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评奖委员会讨论确定。

四、奖项兼得问题

1.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 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注:拿过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这次参评任何一个奖学金,使用过的科研成果都清零。拿过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参评此次校奖,使用过的科研成果清零。拿到2021年校庆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今年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可以重复。

五、需递交的电子版材料

邮件名称和附件都必须标注“校奖名称  XX+XXXX系硕士/博士”以免下载时文件相互复制。个人材料请打包,921日(周二)晚22:00之前发送至pmeeyjs@xmu.edu.cn

1. 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提名人: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均只需电子版)

2. 华为奖学金:

附件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中的科研成果内容请与系统中一致)+附件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均只需电子版)

注意:

1.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确定为我院的候选人后,如果最终落选,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该生将作为我校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 附件中科研成果的填写均应该为可计分的成果,且应与研究生系统上录入的科研成果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