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活动
新闻与活动

位置: 首页 > 新闻与活动 > 通知公告 > 正文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 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评审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09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号)和《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评审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三)品德良好,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注: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两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①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提供 CET GMAT TOEFL IELTS GRE 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二、 材料评审程序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314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报考邮箱:physyk@xmu.edu.cn,联系人:方老师(86-05922181977)。

1.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提交材料后须及时与报考院系联系确认查收情况,以免产生贻误。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

学院工作人员于315前按照本年度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考核程序。

(三)材料评审

学院成立评审考核小组,选任3-5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专任在职教师,于320日前对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

(四)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学院根据材料评审工作办法对评审成绩进行认定,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名单。材料评审成绩不合格者(总分<240分),不予进入后续综合考核。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