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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参评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各位研究生同学:

      学校已经发布了关于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奖学金通知,这次2个奖学金属于同一阶段评选,递交的科研材料是一样的,请同学们于9月12日前先递交你们的科研材料给方丽老师审核,尽量在找方老师之前先在研究生信息化平台上要录入科研成果信息。

科研递交材料: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申请奖项由学生本人自行决定,如果个别同学欲申请2个奖项,就递交2份申请材料。申请的名额及递交的申请材料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