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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荣誉称号和评选依据

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和2%,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评奖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选条件说明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表彰奖励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优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评选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1. 班级民主评议情况说明

    1、《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2018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中有一栏班级民主评议情况,不需要学生填写,由班级统一填写。

    2、要申请荣誉称号的学生,请与1024日下午5点联系班长,班级评奖委员会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对该学生评该荣誉称号发表意见(同意/不同意)。班级评奖委员会统计好结果后(如:XXX同学民主评议情况:40/42),请于1025日下午17:30前报送至兼辅的QQ197766011

     

    六、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材料:

    《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

    1025日下午1730之前递交纸质版材料至行政楼B205办公室(务必准时递交)

    电子版材料:

  2. 《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

  3.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院2018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4. 电子版工时截图或社会实践证明。

    邮件名称和附件都必须标注XX系硕士/博士”,以免下载时文件相互复制。个人材料打包,1025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pmeeyjs@xm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