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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6-07-07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6-2027学年我校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附件1《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级及以前在校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在职)均可申请困难认定,2026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将在9月开学后开展。

学生申请流程

1. 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扫描或拍照

线上申请前,请将附件2《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完整、签字后,扫描件或拍照,以备上传系统。该《申请表》无需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等单位核实、盖章,以学生自我承诺为主,学校将通过电访、家访等方式核实家庭情况。同时请将附件2《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电子版于7月13日12:00前提交至邮箱2246003246@qq.com,逾期不候。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邮件主题:姓名+年级+硕/博2026-2027学年困难生认定申请者综合情况

文件名:姓名+年级+硕/博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自主线上申请

登录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平台(https://xmuxg.xmu.edu.cn/),进入“困难生认定”应用,选择“2026-2027学年困难生认定”业务期,7月13日前填报申请信息并保存。每人只需提交一次,提交后、申请截止日期前均可修改。往年已认定的老生仍需重新提交申请。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6年7月7日